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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伯記-禍福人生(六)

空中主日學 / 康來昌

路加福音六章,講到第一個有福的人是貧窮;第一個有禍的人是富足。以物質、錢財為滿足的富足人,容易自滿自大,不在神的國度裡面,就會有禍了;貧窮的人,因精神及肉體都無可誇,只能尋求依靠被世人遺棄的上帝,反而得福。 提摩太前書6:21第二個講到,你們飢餓的人有福了,因為你們將要飽足;相對的,你們飽足的人有禍了,因為你們將要飢餓。提摩太前書6:17-19,你要依靠上帝,上帝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;並用這錢財去行善,在好事上富足。祂把一切的豐富給我們,自甘貧窮;本來是富足,為我們成為貧窮。這才是真正的生命。 申命記8:2-3,神讓以色列人在四十年走那麼苦的路,就是要他們學一件事:活著是靠上帝的話。 約翰福音四章,撒瑪利亞婦人,跟耶穌要活水喝,滿足身體的需要;後來跟耶穌談到了敬拜,因她知道要尋求永恆救恩的神。相對於第六章,那群五餅二魚飢餓的人,最終追求的還是物質上的飽足,而不是神。 因此,我們當以神為樂,衪是一切的滿足。上帝所造的、所做的,並不能給我們安全感,唯有神自己才能給我們真正的安全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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