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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許的依據

空中聖經學院 / 王良玉

加拉太書的第三章第十五到第十八節,保羅繼續從救恩歷史的角度來論述律法和應許的關係,這一段的重點是講到應許的依據;亞伯拉罕之約表達的是神從起初不變的旨意,這個應許是集中在一個獨特的接受者,就是基督的身上。保羅針對那些擾亂者所傳講的錯謬道理,提醒加拉太信徒要明白神的應許遠在摩西律法頒布之先,他進一步解釋應許中所提到的後裔就是基督,而如今這個應許透過基督也給了屬乎基督的人。第十九到二十五節,保羅闡釋律法的目的和作用,是讓人知道神的心意,顯明過犯、叫人知罪,以及如何與神保持正確的關係。在第二十六節到二十九節,保羅所講的就是什麼是藉著神所建立的、在基督裡的新關係,在基督裡的人構成一個在基督裡的團體。

影片上架日期: 2011年3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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