訊源:
1 2

基督徒與祭偶像之物(二)

2006台北研經培靈會_生命的更新與活力 / 沈立德

哥林多前書 10:27-29 「…若有人對你們說:這是獻過祭的物,就要為那告訴你們的人,並為良心的緣故不吃。我說的良心不是你的,乃是他的。我這自由為什麼被別人的良心論斷呢?」為了福音,我們應該活出有愛的見證,讓未信主的家人、鄰舍,認識主,生命才有永恆的盼望。

相關影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