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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對宗教的靈(下)

道在人間 / 江秀琴

在人的面前,故意要叫人看出,故意要叫人知道的行為,這就是法利賽人的靈。所以,宗教的靈常常注意的是外面的,一切外面的行為。馬太福音第六章一到二十四節,耶穌其實都一直在講不要像法利賽人,祂講到施捨、禱告、禁食,還有真的講到積攢財寶,為什麼呢?二十四節祂講到說,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,你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,因為耶穌知道,法利賽人他們其實是貪財的。 所以,耶穌祂就是講了到眼睛的嘹亮,也就是說祂告訴我們說,我們的眼睛要單一在神身上,如果我們不是單一在神身上。如果我們很盼望,我們眼睛就會開始注意在人的身上,那你為什麼注意在人的身上呢?就是希望在人的眼前,我是很好的,在人的眼前我很被肯定、認同、稱讚、被愛戴的,只要你的眼目不是單一在神的身上,耶穌說你的眼目就會昏花,眼睛就會昏花,你全身就黑暗了,而且那個黑暗是何等的大。 如果我們能把這一切都倒空,全心專一,眼目單一,我們全身就能嘹亮。所以,宗教的靈,包括在教會裡,在基督教圈子裡,我們在追求服事的裡面,我們在追求什麼呢?我們如果常常只是在追求我要更屬靈,我要更得著什麼,好像我屬靈的武功要更好,而我們卻很少虛心去服事人,而且常常去服事那些卑微的,那些他不能夠給你回報的,人家也不會獎賞你的,你常常去留意、去做、去服事那些人,那你是就真正除去了宗教的靈。

影片上架日期: 2017年6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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