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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福音經歷神的大能

道在人間-國語 / 寇紹恩

教會的「福音行動」—透過「幸福茶會」「幸福小組」「幸福主日」進入「細胞小組」,一步一步把人完全領到神面前(哥羅西書 1:28-29)。在分享策略、步驟、計畫之前,先領受:基督徒為什麼要「傳福音」? 1、 「傳福音」是耶穌做的事(路加福音 4:17-21) 過去是舊約先知做的事,「今天」是耶穌做的事—靠聖靈恩膏(V.14) 傳福音給「貧窮人」(謙卑)—看見自己的貧乏、謙卑承認自己的需要 宣告:被擄釋放,瞎眼醫治,受壓制自由(赦罪)–信心(馬可福音 6:5-6) 2、 「傳福音」是耶穌要我們做的事 (馬太福音 28:16-20/馬可福音 16:14-20/路加福音 24:36-49) 傳福音—靠聖靈、藉禱告:傳福音醫治、釋放、赦罪(約翰福音 14:12-14) 誰傳—每個基督徒 非特定職分.屬靈.恩賜—疑惑.不信.剛硬.驚慌.害怕.不敢信 不是很厲害去傳,是去傳了變厲害(主不找自以為能、而是肯的人) 去傳—聖道充滿(路加福音 24:45)/聖靈充滿(路加福音 24:49) 3、 「傳福音」會經歷神的大能(羅馬書 1:16) 神的應許:經歷神蹟奇事(馬可福音 16:17-19)—必/隨著/證實所傳的道 神蹟:神的作為(詩篇 9:1) 最大神蹟:罪人悔改/生命改變—最真實見證:證實所傳的道(寫見證) 「福音行動」傳福音最感動、最有說服力的是:我的見證—生命的經歷與改變,正如:彼得對美門口瘸腿人說的第一句話:你看我們(使徒行傳 3:4),基督徒都要把生命的道活出來(腓立比書 2:15-16),我們的生命是可以給別人看的,不能總說:不要看人,看人會跌倒。勇敢的為主預備好自己生命的見證(彼得前書 3:15),主賜你好機會為主作見證,我們會一同經歷神的大能(使徒行傳 1:8)

影片上架日期: 2018年1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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